如你所知,我是一名小说家。所谓小说家,就是把生活中或是想象里千奇百怪的东西加工一番(有时候连加工都不用),然后通过文字的形式表现出来。当然,会有人站出来反对我的这种说法,在他看来,或在她看来,小说家应该是一群能力超凡的人。他们揭露假恶丑,弘扬真善美,他们是灵魂的工程师。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小说家既然是人,它就具备人所拥有的一切缺点和陋习。比如堕落,阳萎,有露癖。如果你对我的观点持有疑义,那么我也无话可说,因为我本来就是瞎扯淡,只要不犯法,随我怎么扯。
我成为小说家是十年以后的事。换言之,我现在还不是。不仅不是,而且离小说家这个称号十万八千里,远远挨不着边儿。诚实地说,我的身份是一个工人。抑或说,上班族。按月拿取那点可怜兮兮的薪水,朝八晚五地出入于公司内外。这是往好里说的。往坏里说,我是一个打工仔,不仅文化程度低,而且本人傻头傻脑,被人欺负被人压榨被人捉弄是我的家常便饭。可是我在生活中却不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人,我社交广泛,且出奇地热爱幻想。当然,幻想的都是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汽车、洋房之类。我周围的朋友们对此的看法是,我穷疯了。文章源自两天的博客-https://2days.org/683.html
我是穷疯了。我现在蜗居于深圳市罗湖区的一个工业园,与人合租一间大半不小的二室一厅。我的工资很低,很低很低,且不恒定,也就是说,拿的是日薪,干一天领一天的钱。每个月底,我最头痛的问题是应付房东,与此同时,我也令房东头痛万分。房租和水电费似乎每天都在不停地上涨。这还不算吃的和穿的。猪都二十块一斤了,一件T恤衫打六折以后是八十块钱。什么都涨了,就是工资没有涨。老实说,我做梦都想发大财。我之所以没有发大财,是因为我总在做梦。每个人都喜欢过上优越的物质生活,我也不例外。而且喜欢得特别厉害。文章源自两天的博客-https://2days.org/683.html
关于我的具体工作,有必要详细说明一下。我所在的工厂是家电子厂,这类工厂在深圳遍地都是,所以没什么好稀奇的。而我是一名普工,也就是员工里头最低层的,干的是最苦归累的活。有一个时期,我不但不以为耻,还反以为荣。因为职位小,没什么心理压力。我时常向外面的朋友炫耀说我是个普工。但是后来我改变了我的这种不成熟的想法,我讨厌那个时候自己的。文章源自两天的博客-https://2days.org/683.html
我是个装卸工。只要是男人有力气,谁都能干得了这个。每天的事情是,除了装货,就是卸货。我们这厂实行的是两班制,一天二十四小时,我要有一半的时间呆在车间里。想想都觉得沮丧,这完全称不上什么上班族或朝八晚五,就是一打工的,挣血汗钱的。别人是蓝领、白领,咱就是实打实的黑领。每天下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洗衣服。文章源自两天的博客-https://2days.org/683.html
无论工作再忙再累,也不妨碍我热爱幻想,且爱得强烈。我热衷于在自己的幻想的国度里随心所欲、无所不能。不过我和其它的幻想家们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我有一项写作的本领,我可能把那些随心所欲无所不能的事情记录下来,这样,就成了所谓的小说。文章源自两天的博客-https://2days.org/683.html
提到了小说,就不得不提到我的灰色童年。我七岁的时候,在读小学一年级,我亲眼目睹了一场在我生命里举足轻重的大事件。我的母亲,一个生于忧患的心地善良的农村妇女,因为责任田的分配问题和村长老婆发生了口角,口角升级,成了打斗——父亲当时不在家,战斗败北丢盔弃甲的母亲因为气不过,一瓶巨毒农药,结束了自己宝贵的性命。母亲在拔开瓶盖的时候把我叫到跟前,满心委屈地跟我讲了一句话。母亲说,长大了要出人头地,有出息了,他们才会怕你。文章源自两天的博客-https://2days.org/683.html
我不能理解母亲的话。当时的我只是狠命地点头,假装很懂事的样子。我也劝母亲不要喝,说农药太苦,可母亲还是喝掉了。我看着母亲一口气喝下半瓶,嘴里就冒起了白沫儿,汩汩的,像流血一样,只不过血是红色的,且有股腥味。然后母亲两眼翻白,疯了似的乱跑乱叫,最后在痛苦的挣扎中死去。而我竟无动于衷,在别人眼里,作为吴家唯一继承人的我,成了一个人人嘲讽的冷血动物。文章源自两天的博客-https://2days.org/683.html 文章源自两天的博客-https://2days.org/6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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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
小务瞪我瞪了半天,然后给了我一个鄙视的手势,扭头走掉了。小务走后,我也走了,我回到宿舍,马不停蹄赶写了篇小说,再马不蹄投了出去。一周后的校报上,小务就变成了一个文学形象出现在了大家的视野里。这当然要归功于我,是我让小务得到了重生,让他有了第二。我再跟他搭讪,他就有了回应,且对我已是刮目相看。
我说:你的球打得真的不错,交个朋友吧。
他说:荣幸之至,你的小说写得也不错。
我说:我叫吴盐。
他说:我是小务。
我和小务成了朋友。关于朋友的定义,我和小务曾深入讨论过。以小务的说法,朋友就是用来出卖的。他给我列举了很多相关的事例,李世民做皇帝之后怎么对待以前的兄弟的,朱无章做皇帝之后如何对待以前的兄弟的,等等。我笑着将小务一一否定。古人是古人,今人是今人,古人不是今人,今人也不是古人。还有,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衣服可常换,手足失却无之类。结果小务说了一句话,再全盘把我否定掉。
小务说:注意,我说的是朋友,而你说的兄弟。
谁都明白,朋友不等同于兄弟。可是朋友大多数况下都是指兄弟呀。这话我忍住没说。
关于我的退学,还有一点需要补充。当时同一天退学的,不光有我,还有小务。我说过,小务比我高一届,他的成绩并不怎么样。这也就是说,我们两人志同道合,都不怎么喜欢埋头读书,却都喜欢琢磨和钻研。我钻研的是如何才能发明一把万能钥匙打开学校图书室的后门然后将那几十万册藏书据为己有,小务钻研的是,自己暗恋已久的校花到底怎么才能接受自己恬不知耻死缠烂打的求爱。
我过十八岁生日那天,我和小务在谭鱼头喝了个酩酊大醉,因为那个时候我们双双离开了校园,过着一种无业游民才过的无所事事的日子。席间,我们相谈甚欢。我问小务:你说我是个男人吗?小务说:原来不是,以后就是了。我若有所思说:我知道了。小务说:校花跟我,有戏吗?我说:有钱就有戏,没钱就没戏,人生就如戏。
小务为我的回答(主要针对“人生就如戏”这句)感动得鼓了掌。然后就倒地不起了。我扯起小务,搭了车四处游荡,路过状元桥的时候被几个穷流氓给劫了。他们晃着寒光闪闪的刺刀,拦下我们的车,司机吓得屁滚尿流落荒而逃。与此同时,我和小务也吓得酒醒了大半,可我们毫无招架之力,只能任打任骂,束手就擒,此外毫无办法。穷流氓们先将我们臭揍了一顿,揍累了抢光我们身上所有的钱,他们还仔细数了数,一共是十二块八毛钱,还不够付车费的。他们很扫兴,再次把我俩臭揍了一顿,另外化怒气为尿水撒在我俩身上,说:以后不要让我看见你们,见一次打一次,见一次撒一次。
穷流氓们扬武扬威走了后,我才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我之前所自诩的聪明和智慧,在和敌人交锋的过程中,完全没有派上用场。我不禁为自己感到脸红,我怀疑自己根本就不是个能出息的人。状元桥事件完了后,我和小务做出了个重要决定:闯天下。托辞是:好男儿志在四方,县城太小,容不下我们的勃勃雄心,我们应当出去闯一闯;麒麟岂是池中物,一遇天雨便化龙。我们都是龙,我们是在天上飞的,不能老在地上走啊。
我们决定去深圳。
深圳在我们的想象中是个大都市——它本来就是个大都市——我们打算在这里成就梦想,造就人生。为此,我们纷纷放弃了现有的梦想,我的小说,他的校花。并且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我们瞒着所有的人,他所认识的,我所认识的,不想引起他们的注意。而事实上没人把我们俩当一回事儿。然后小务偷光了家里能偷到的钱,我也偷光了父亲能偷到的钱,我们买了很多吃的喝的穿的用的,雄赳赳气昂昂上了路。
上路之前,我们有些不自信,还专门跑去老古街请阴阳先生算了一卦,先生查问了我们的生辰八字,然后又让我们抽了签。我们做这一切,老先生要收一百块钱才肯告诉我们所谓的天机。我砍了半天价,最后以九十八块五成交。收着了钱的阴阳先生却只对我们说了两个字的迷底:南下。我们问了很多人,他们说南方的城市很多,最值得去创业的还是深圳。创业两个字,我们听出了一种沉重的使命感,觉得不成功便成仁,不混出个人样来,决不回来。要么衣锦还乡,要么客死他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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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
上一节里,我提到了我的受教育程度,我说我的文化低,其实是不对的,起码是片面的。我读过高中,虽然只读了一年,但毕竟读过,在高中校园里呆过。要知道,在我们村里,甚至于整个乡镇,读高中的人也是廖廖无几,凤毛麟角。我记得我那届正儿八经考上的,不过三五个而已。其余的都是走后门托关系进去的,不提也罢。所以说,那一年,我成了全村人的焦点(友提示:成为焦点并不是个好事)。大家都夸我是个好孩子,大家都觉得卧日后必定前途无量。
我的名子叫吴盐,吴是口天吴,盐是柴米油盐的盐。恰巧村里有一个跟我同岁的家伙,也叫吴盐,从小到大,村里人老爱拿我们两个进行各方面的比较。比过来比过去,那个吴盐除了有父有母有姐有妹家庭成员比较健全以外,什么都不如我。首先,他皮肤没我白,意思是他皮肤很黑,不是一般的黑,是黑到不能再黑、没有最黑只有更黑的那种。却不是太阳晒的,而是一生下来就黑,因此一直黑,令人费解的是他的家人都很白。黑,在某种况下,给人感觉很丑,我没他黑,所以他比我丑。其次,他家很穷,家徒四壁的那种穷。我在外婆家过活,我有两个舅舅,都很能干,且都做了小买卖,因此生活还算不错。至于那个吴盐家,由于人口众多,有时候能不能填饱肚子都是一个问题。最后一点,他没受过什么文化。我觉得这点至关重要。他目不识丁,连小学五年都没念完,好象只念到四年级罢,就辍了学。他所认识的汉字里,只有他的名子:吴盐。一般上厕所他都不辩男女。老实说,这年头,没文化的人最不吃香。没文化就代表着没水平,没教养,没机会。
所幸,外婆供了我读高中。但是为什么后来我只读了一年便偃旗息鼓半途而废了呢?原因之一,父亲回来了。分别九年后的父子相认并没有预想中的美好,无论是父亲对于我,还是我对于父亲,都感到彼此很是陌生。这不是记忆的错,这是感的错。后来父亲虽然认下了我这个儿子,但对于我的学业不闻不问(他是个大老粗,问也没法问),导致我产生了退学的念头。原因之二是我自己。高一的下半学期,我对读书完全没了兴致。每逢坐在教室里,听任课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我的脑袋就一下子放大几倍。我觉得他们讲的那些东西,对我的将来没有丝毫的用处。他们都是在盲目地灌输和说教。他们也没办法,拿着学生家长的钱,或者说拿着国家政府的钱,不得不给学生家长和国家政府办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嘛。但他们管消灾不叫逍灾,叫教育,或是,扫盲。
不得不承认,那个时候我一门心思想着怎么写出一部**烘烘的大作来震惊全世界,精力都放在构思小说上来了,还哪有静下心来专心读书的工夫?我想退学,已经很久了。然后我对父亲讲了这件事,我是用商量的口吻小心翼翼地征求他的意见,而他的意见是没意见,随我的便。于是我如愿以偿地退学了。
有关退学之后我都干了些嘛,实在不是三言两语都够说得清楚的,实在要说,我只能用几个字来概括之,酸甜苦辣,尽在不言中。
众所周知,我在十八岁以前最大的困惑不是日后能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小说家,而是周围的人都不认同我是一个真正的男人(我当时不知道宪法规定十八岁才算成年,况且只要还是童子身,就不算是男人只能称作男孩)。十八岁以前,也就是在高一退学之前,我的老师同学以及七大姑八大姨们都认为我是个女孩子,不爱说话且娇娇弱弱。这个理论以其强胜的生命力一直持续到了我十八岁以后,也就是我成人之后。这让我如何不郁闷?
在上一节,我还提到了一个词语“傻头傻脑”,我是有时候是挺傻的,可这也只是指“有时候”;在大部分时候,我很聪明,我测过我的IQ,大概在150左右。我看过很多智力小说,神探福尔摩斯一直是我崇拜的偶像。他太聪明了,聪明的人总富有创造力,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都离不开聪明人。
然而奇怪的是,除了我的朋友小务,没有人认为我是个聪明人。小务是县城里的人,父母都是做小本生意的,不算富裕,也说不上穷。另外小务是我在篮球场上认识的,他比我高一届,学习也不咋地,唯一的优点是篮球打得很棒,三分球投篮投得超准。对于篮球,我虽然不会打,可我喜欢看别人打。那天我看着看着就如了醉如了痴,小务看我一直看他,心里不自在,右手一扬,篮球带着他的敌意砸到了我头上,跟他投球一样准。我不但没生气,反而朝他花痴样地笑。
小务说:你妈逼,笑个啥?
我说:没笑啥,没笑啥。
小务说:没笑啥你笑个啥?
我说:你打球打得真好,我想为你写篇小说。
小务问:写啥?
我说: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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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
而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我当时很害怕,电视里死人的节发生在自己最亲近的人的身上,这使我一时还无法接受,我宁愿相信是我的幻视、幻听。后来这一幕在我的成长过程中不时浮现于脑际,使我愈加坚信自己是个罪人,且罪不可赦。
母亲死后的第三天,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道作文,题目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我不假思索用我那稚拙青涩的文笔平铺直叙了这件事。我至今记得作文的开头这样写道: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儿发生在前天,我妈妈跟人吵架,人家人多,我妈人少,没吵过人家,回家喝了农一清(一种农药牌子),没喝完就死了。这篇作文交上去之后出乎意料地得了个“甲”,被老师当作了范文贴在教室后面的“学习园地”中,供全班同学观摩效仿。老师的批语是:感细腻,立意独到,无错别字。作者有小说家的潜力。
“小说家”这三个字第一次进入我的大脑记忆。我的欣喜可想而知。我迅速忘记了母亲离世所带来的茫然和悲痛,沉浸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扬和羡慕中。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赞扬和羡慕,也是母亲的离世逝所带来的。
母亲死后,为人老实巴交沉默寡言的父亲把我送到了外婆家,由外婆代为抚养。父亲只身去了外地打工,我也开始了我的独特的童年生活。现在我说我的童年是灰色的,其实一点也不夸张,痛失生母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那时的天空总是灰蒙蒙,一年中难见晴天,甚至在夏季,也很少看到太阳。这其实都不是我要说的重点,我要说的重点是,父母都不在身边的漫长岁月里,我养成了一个极其容易伤悲秋的坏习惯,且这种习惯一直延续至今。伤悲秋说白了就是林黛玉式的多愁善感,直觉上不是男人该做的事儿。它具体表现在,喜欢白天,不喜欢黑夜;喜欢静思,不喜欢热闹;喜欢独处,不喜欢群居。还有就是悲观厌世、动辄掉几滴眼泪儿。这些表现反应在我身上,有时面面具到,有时又有所不同。不同的地方在于,我从七岁至现在,从未掉过一滴眼泪儿,如果吃辣椒辣出来的和被黄烟熏出来的不算在内的话。
关于多愁善感,也可以理解为,我有了一颗比害羞草还要敏感的内心。我越是不说话也越代表着我有很多话要说,表面上越是若无其事,肚子里越波涛汹涌。是的,我对什么都抱有想法,对人对物都有我所想发表的看法。然而不幸的是,现实生活中,没有人在意或在乎过我的看法。他们不在乎,他们不听我的,他们当我是空气当我不存在。但是我必须说话,我不能被剥夺去我的话语权,于是我发展了我的天赋,我开始了我的写作。
众所周知,写作这件事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属于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合。写离不开手,作离不开脑,所谓手脑并用,心力交瘁,就是这玩意儿。而且容易使人体力消耗,意志崩溃,把命都玩完了。法国的巴尔扎克,中国的路遥,都是很好的例子。可是我却不这么认为。写作对我而言是生命形式的最好表达。说通俗点,写作就是我的命,没有它,也就没了我,没了它,我的存在毫无意义。因为我的童年包括随后而来的少年青年,都是在自我释放的文字中度过的。那些飞驰或安静的文字给我带来了无与论比的快乐。我的文字被印成了铅字,占据了各种报纸杂志的角角落落。它们为我赢得了荣誉,赐予了我骄傲和自豪。因此可以说,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伟大的小说家,让几万人、几十万人甚至再多一些几百万人都知道我的文字,我的名子。不过我虽然一直在写,写各种各样的小说,却最终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而且离奇的是,自从高一那年父亲归来,我再也没有写成一篇像样的小说,甚至都忘了小说应该怎么写。人们看不到报上的我,人们以为没了我,人们渐渐把我给残忍地遗忘了。
我不怪他们(怪也没用),我始终认为是上帝给我开了一个小玩笑,它在考验我的耐力呢。我早晚一天会回到当初的自己,因我一直在坚守着阵地。不论面对多么强大的敌人,我都把机枪擦得亮亮的,时刻准备着冲锋陷阵。